2011/05/10

女性低薪勞工的經濟安定

◎Vicky Lovell and Heidi Hartmann

前言

女性低薪勞工面臨著四個困境:

(1) 在勞動市場上面臨性別歧視:相較於男性,女性更容易從事缺乏升遷機會的低薪工作。

(2) 相較於男性,女性勞工需要負擔額外的家務工作

(3) 女性更容易受到勞動市場結構變遷的傷害,例如低薪服務業、暫時性工作的增加

(4) 相較於男性,女性較無可能獲得因教育而來的增加收入:首先,男學生與女學生追求的學習課程不同;再者,雇主在錄用兩者時,也會採取不同的薪資結構。

修正的平等就業聯邦法令,規定雇主與員工的教育,可讓女性勞工減少在求職、在職訓練、升遷與薪資設定上所受到的歧視。此外,加強以女性為主職業中的工會,透過集體協商工作,也可以幫助女性勞工獲得更高的收入與福利。

女性經濟安定的障礙

雖然女性在就業市場中與男性已旗鼓相當,但工作經驗與產業的性質卻大不相同。女性的工時比男性少,且大多從事部分工時工作(63%為女性),並從事傳統上屬於女性的工作,如行政支援、護理與教育(五分之二的女性勞工從事這類工作)。低薪勞工中有六成的女性。為什麼女性在就業市場上會遭逢歧視?一個很大的原因是孩童與家庭,傳統的女性責任讓她們無法兼顧工作與家庭。

為了要達到平衡目標,策略有減少工時、規劃休息時間(例如育嬰假)或避免從事無法兼顧育嬰的工作。這些策略都會讓收入減少。有25%女性勞工從事部分工時工作,減少工時對收入的影響甚大。暫時離開職場對未來(回到工作崗位時的)薪資也有不利影響,因為在離開期間中,個人技能無法累積。

家庭照護責任帶給勞工直接的經濟負擔,理論上來說,對已婚夫妻而言,照護孩子的成本是一項家庭支出,但事實上,由於丈夫的薪資通常比妻子高,或社會規範預設男性乃家庭經濟支柱,夫妻可能會把養育孩童的支出視作妻子就業收入所應負擔。這也形成了女性低薪勞工的支出面貌:她們收入的19%,及她們家庭收入的13%都被拿來養育孩子。養育孩童與工作的雙重負擔讓他們面臨很大的挑戰,特別是雇主無法提供女性勞工在其孩子生病或帶他們去看病時的彈性,這一點女性低薪勞工尤甚:36%領取社會救助金的就業媽媽沒有病假權利,這比不需領救助金的20%更高;63%的低薪勞工必須面臨帶孩子看病便損失收入的風險,但高薪勞工只有39%。因此,照護孩子可能會損失收入,甚至失去工作。除了不平等的養育責任,她們在職場上遭遇的歧視還有兩性薪資差異、工時與職業。

制度化偏見會讓兩性相信,技術與利益的性別差異會加強影響女性的教育與就業機會。結構性的歧視導致以女性為主的職業薪資低落,也就是說,女性職業得被貶抑(devaluation),就只是因為那是女人在做的。

增進低薪女性勞工經濟安定的政策

一、 排除就業障礙

1. 讓勞工維持就業:每個勞工都可能離開工作崗位照護家人,低新的勞工(黑人、拉丁美裔較白人更有此需求)

(1) 帶薪離職的育嬰假(FMLAFamily and Medical Leave Act)

(2) 給予有新生兒勞工補助(由失業保險支付),稱為「baby UI」。

缺點:首先,薪資補貼水準太低,對於低薪勞工家庭無法形成有效協助,而且某些成員也被排除於補助範圍外;再者,FMLA定義的「家庭」是指中上階級的異性戀白人家庭,排除了有色人種或同志家庭。

(3) 在企業內營造「友善家庭」(family-friendly)的文化,利用免稅優惠來吸引雇主支持員工暫時離職育嬰

(4) 保證每個員工及其孩子都有適當的健康保險

2. 孩童照護與學校到職場(school-work)的整合:

(1) 孩童照護支出的補助

(2) 學齡孩童的課前課後照護

3. 改善勞工轉業期間的收入:失業保險(UI)無法為女性提供足夠的支持。只有23%的失業婦女獲得UI,而男性是35%。

4. 全時與部分工時工作性質的提升

5. 改善女性低薪勞工退休制度

二、 增加女性低薪勞工收入

1. 增加平等就業機會

2. 促進女性工作收入公平

3. 制定最低工資與維生工資

4. 減少不符法定標準職缺:如鼓勵組成工會、提高部分工時勞工的薪資、鼓勵雇主為低薪勞工設計升遷制度

5. 透過交通運輸改善低薪勞工獲得較高薪資工作可能性:讓那些居住在都市內某些特定區域的低薪勞工(如黑人、拉丁美裔)得以找到較好的工作

6. 支持勞工技能發展:鼓勵年輕女性接受二度教育

三、 補貼女性低薪勞工收入

四、 支持組織工會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